“中国古筝艺术周”活动明年1月开幕
发表时间:2010-11-9 14:24:24 来源: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关于举办中国古筝艺术周活动的通知
各地方民族管弦乐学会,各民乐考级承办单位及相关文艺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优秀传统,对广大青少年实施美育教育,提高我国青少年的艺术素质,繁荣中国古筝艺术,为我国古筝艺术事业积蓄后备力量。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决定于2011年1月21日—24日联合举办“中国古筝艺术周”活动。现将活动有关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方民族管弦乐学会、各民乐考级承办单位及相关文艺单位,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共同努力完成中国古筝艺术周的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一、意义 中国古筝艺术周系列活动的举办,将是近一时期全国范围内一次极具影响力的高规格、高标准古筝艺术盛会之一。它在弘扬民族文化,对广大青少年实施美育教育,促进当前青少年古筝艺术的发展,繁荣中国古筝艺术,为我国民族音乐事业积蓄后备力量等方面,将起到积极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二、主题 促进古筝事业发展 普及古筝艺术教育 培育筝坛后备力量 繁荣筝乐文化市场 三、主办单位 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四、承办单位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筝专业委员会 北京中科艺教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五、相关活动内容 1、在人民大会堂举办启动新闻发布会; 六、活动时间 2011年1月21日至24日 七、活动地点 人民大会堂 北京大学 中山音乐堂 北京音乐厅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八、活动要求 1、各地方学会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艺术周的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和古筝爱好者参与的积极性,使他们在活动中得到锻炼,并确保整个艺术周各项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九、组织方式 本次中国古筝艺术周各项活动,由中国古筝艺术周组委会负责与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工作以及安排部署各阶段筹备工作,组委会联系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文化部大院综合楼614室,邮编:100009,电话:010-84010390、13031086990。 十、表彰 1、对积极参与此次艺术周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机构及个人进行表彰; 古筝艺术是中国贡献给全人类的文化遗产,继承与发扬古筝艺术是我们的历史责任。中国古筝艺术周的举办,将为弘扬和传播优秀的民族文化,建设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各地方民族管弦乐学会及相关单位,大力支持,积极配合,为中国民族音乐的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