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智慧——无为而治
发表时间:2010-12-1 11:48:10 来源:中国一元一国学网 何谓“无为”?老子“无为而无不为”(《老子·37章》)的表述已明确告诉我们“无为”的反面是“无不为”,“无为”即“不为”,别无他意,更无特别的深意。相比之下,学界关于“无为”的种种解读,多是借老子之“无为”表达自己的“无为”,已离开老子“无为”的本意。与何谓“无为”紧密相关的是谁之“无为”,也即“无为”者、“无为”的主体。“无为”者、“无为”的主体不同,“无为”也即“不为”的具体涵义是不同的。基于此,本文论老子之“无为”主要论“无为”之主体,并从“无为”之主体的维度论“无为”的三种具体涵义。
我们知道,在老子的哲学中,道是最高的范畴,乃天地万物和人类的创造者、决定者。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老子·51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老子·16章》),即是谓道不仅“生”天地万物和人类,而且还“养”天地万物和人类,使天地万物和人类得以健康的发育成长,并且,还让天地万物和人类最后以“死”的方式回归于道。这表明,道规定天地万物和人类从“生”到“死”的整个生命过程,道之于天地万物和人类是无所不为也即“无不为”的。 但是,道对于天地万物和人类的“无不为”,在天地万物和人类看来则是“无为”。因为道物(天地万物和人类)一致,道之“为”并不是对天地万物和人类的本性的改变,更不是对天地万物和人类的本性的摧残,道之“为”是顺应天地万物和人类的自然本性而为,符合天地万物和人类的生存发展的内在要求,天地万物和人类因此并不把道看作外在于己的主宰者,并没有感受到道的“压迫”和“强制”,甚至也没有感受到道的存在,反而“自得其乐”,觉得自己是自主自由的。于是,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赋予道以“无为”与“无不为”两种看似矛盾的特征。
圣人在老子的视界中是得道者、道的化身,因之具有道的“无为”特征。老子说:“圣人无为”(《老子·64章》),“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2章》),点明圣人像道那样拥有“无为”的特征。这表明,圣人也是“无为”者、“无为”的主体。 关于圣人“无为”的具体涵义,老子假借圣人的名义予以表达:“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57章》),解圣人之“无为”为“好静”、“无事”、“无欲”等。这里,也可以看出,老子心目中的圣人还是理想的统治者,包括内圣与外王两个方面;老子的圣人不是侯王,侯王只是社会现实中的统治者,未必得道。 以上所引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还透露了圣人“无为”的原因:圣人对民的要求或者说统治民的目标是民之“化”(化育)、“正”(端正)、“富”(富足)、“朴”(纯朴),而民“自化”、“自正”、“自富”、“自朴”,按其本性,不但主动追求“化”、“正”、“富”、“朴”,而且有能力做到“化”、“正”、“富”、“朴”,不需要圣人的强力有为。这样,圣人“无为”而“功成事遂”(《老子·17章》),百姓则谓“我自然”(《老子·17章》),彼此皆大欢喜。 正因为如此,老子才又将圣人的“无为”说成是“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64章》),一方面顺乎万物之自然本性,辅助其成长发育,另一方面不敢破坏万物之自然本性而代之以自己的主观意志。 圣人是得道者,得道之前,仅是“为道”者,也即求道者,而非圣人。老子认为“为道”者也“无为”。这样,“为道”者也是“无为”者、“无为”的主体。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老子·48章》)。
|